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
GB/T21183一2017 代替 GB/T21183-2007
2017-09-29 發(fā)布 2018-04-01 實施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發(fā)布
前言
本標準按照GB/T 1.1一2009給出的規(guī)則起草。
本標準代替GB/T 21183一2007《鋯及鋯合金板、帶、箔材》。
本標準與GB/T 21183一2007相比,主要技術變化如下:
-------細化產品規(guī)格;
-------刪除了化學成分表,執(zhí)行GB/T26314的要求;
-------尺寸與允許偏差中細化了厚度和寬度允許偏差,并增加了不平度要求;
-------調整了力學性能;
-------增加了超聲檢驗要求;
-------增加了表面粗糙度要求;
-------調整了附錄A中試樣制備的酸洗工藝。
本標準由中國有色金屬工業(yè)協(xié)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有色金屬標準化技術委員會(SAC/TC 243) 歸口。
本標準起草單位:西部新鋯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西北有色金屬研究院、西部鈦業(yè)有限責任公司、國核寶鈦鋯業(yè)股份公司、廣東東方鋯業(yè)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寶雞鈦業(yè)股份有限公司、有色金屬技術經濟研究院。
本標準主要起草人:焦永剛、李中奎、李佳、張建軍、李來平、郭林江、吳華、高博、許小軍、馬忠賢、
吳艷華。
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(fā)布情況為:-------GB/T21183—2007。
鋯及鋯合金板、帶、箔材
1、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鋯及鋯合金板材、帶材、箔材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和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、質量證明書及合同(或訂貨單)內容。
本標準適用于一般工業(yè)和核工業(yè)用鋯及鋯合金板材、帶材、箱材。
2、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GB/T 228.1一2010金屬材料拉伸試驗 第1部分:室溫試驗方法
GB/T 228.2金屬材料拉伸試驗 第2部分:高溫試驗方法
GB/T 6394金屬早均品粒度測定方法
GB/T 10610產品幾何技術規(guī)范(GPS)表面結構輪廓法評定表面結構的規(guī)則和方法
GB/T 13747(所有部分)鋯及鋯合金化學分析方法
GB/T 26314鉛及錯合金牌號和化學成分
3、要求
3.1 產品分類
3.1.1 產品牌號、品種、供應狀態(tài)及規(guī)格
產品牌號應符合表1的規(guī)定,產品品種、供店狀態(tài)及規(guī)格應符合表2的規(guī)定。
3.1.2 產品標記
產品標記按產品名稱、標準編號、牌號、供應狀態(tài)、規(guī)格的順序表示,標記示例如下:
示例1:用Zr-0制造、冷加工態(tài)、厚度為0.05mm、寬度為100mm、長度為Lmm箔材, 標記為:簡GB/T 21183-
2017 Zr-O Y 0.05×100×L
示例2:用Zr-2制造、退火態(tài), 厚度為1.0mm, 寬度為100mm, 長度為Lmm帶材, 標記為, 帶GB/T 21183一2017 Zr-2 M 1.0×100×L
示例3:用Zr 4制造、熱加工態(tài)、座為10mm、寬度為600mm、長度為Lmm板材, 標記為:板GB/T 21183-2017
Zr4R10.0X600XL
3.2 化學成分
產品的化學成分應符合GB/T26314的要求。
3.3 尺寸及允許偏差
3.3.1 板材、帶材、箔材尺寸及允許偏差見表3、表4、表5,或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制定。
3.3.2 板材、帶材應平直,剪切后成品的側邊彎曲度應不大于3mm/m。退火態(tài)的箔材,允許有輕微的
波浪。
3.3.3 片式供貨產品的不平度應符合表6的規(guī)定。
3.3.4 經剪切的板材、帶材、箔材邊部應切齊,無裂口、卷邊、分層,允許有輕微的毛刺;箔材可不切邊交貨;板材各角應切成直角。
3.4 力學性能
板材、帶材的力學性能應符合表7的規(guī)定。箔材、厚度大于10mm的板材及其他供應狀態(tài)的產品力學性能要求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決定。
3.5 腐蝕性能
核工業(yè)用板材、帶材應進行腐蝕性能試驗。試樣在(400士3) ℃、(10.3士0.7) MPa的水蒸氣中進行72h或336h腐蝕。經腐蝕試驗后,試樣表面應具有黑色、致密、光澤均勻的氧化膜。試樣72h腐蝕的增重量應不大于22mg/dm*。當72h試驗結果不合格時,可繼續(xù)進行累計時間(或重新加倍取樣進行)336h的腐蝕試驗,其增重量應不大于38mg/dm2。
3.6超 聲檢驗
核工業(yè)用板材應進行超聲檢驗,驗收要求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確定。
3.7 晶粒度
核工業(yè)用厚度不大于4.8mm的板材、帶材再結品退火態(tài)產品,平均品粒度應不低于GB/T 6394中的7級;其他產品的品粒度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,并在合同中注明。
3.8 外觀質量
3.8.1 產品表面應光潔,不應有油污、氧化、酸斑、沾污、裂紋、起皮、折達、金屬或非金屬壓人等宏觀
缺陷,
3.8.2 板材表面粗糙度Ra應不大于3.2pm,帶材、箔材表面粗糙度Ra應不大于1.25pm。
3.8.3 產品不應有分層和夾雜。
3.8.4 箔材表面應平整,允許有輕微的波浪,但當卷在直徑為50mm~60mm的卷筒上時,其波浪應能消除。
4、試驗方法
4.1 化學成分
產品的化學成分分析按GB/T 13747的規(guī)定或供需雙方商定的方法進行。
4.2 尺寸及允許偏差
尺寸及允許偏差檢驗用相應精度的量具進行,厚度應在距離產品邊緣不小于9.5mm處測量。
4.3 力學性能
4.3.1 室溫拉伸試驗按GB/T 228.1一2010進行.厚度為0.1mm~<3mm的產品,取P5試樣;厚度為3mm~10mm的產品取P12試樣;10mm以上的產品取R7試樣。
4.3.2 高溫拉伸試驗按GB/T 228.2進行.
4.4 腐蝕性能
腐蝕性能檢驗按附錄A進行。
4.5 趕聲檢驗
超聲檢驗方法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確定。
4.6 晶粒度
品粒度評級按GB/T 6394進行,
4.7 外觀質量
表面粗糙度檢驗按照GB/T10610要求進行,其他項目用目視檢驗。
5、檢驗規(guī)則
5.1 檢查和驗收
5.1.1 產品應由供方進行檢驗,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本標準或合同(或訂貨單)規(guī)定,并填寫產品質量證明書。
5.1.2 需方應對收到的產品按本標準的規(guī)定進行檢驗。檢驗結果與本標準的規(guī)定不符時,應在收到產品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雙方協(xié)商解決。如需仲裁,仲裁取樣由供需雙方共同進行.
5.2 組批
產品應成批提交驗收,每批應由同一牌號、同一熔煉爐號、同一規(guī)格、同一制造方法、同一狀態(tài)和同一熱處理爐(批)的產品組成。
5.3 檢驗項目和取樣
產品的檢驗項目和取樣要求見表8。
5.4 檢驗結果的判定
5.4.1 化學成分不合格時,應從該批產品中另取雙倍數量的試樣進行重復試驗.若重復試驗結果中仍
有成分不合格,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。
5.4.2 尺寸及允許偏差或外觀質量不合格時,判單張(卷)不合格。
5.4.3 力學性能、腐蝕性能及晶粒虔檢驗中,如果有試驗結果不合格時,則從該批產品上(包括原受檢
產品)取雙倍試樣進行該不合格項目的重復試驗.重復試驗結果仍有不合格,則判該批產品不合格。
5.4.4 超聲檢驗不合格時,判單張產品不合格。
6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、質量證明書
6.1產品標志
6.1.1 每批合格的產品應有標簽或標牌,注明:產品牌號、規(guī)格、狀態(tài)、批號、數量。
6.1.2 帶材、籍材應在其外側標上相同的標記;板材逐張單面或雙面做標記.
6.2 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6.2.1 每張板材之間用軟紙隔開,然后用箱包裝。
6.2.2 帶材需用防潮紙包好,放在干燥的箱內,各卷之間用填充材料塞緊,防止竄動。
6.2.3 成卷供貨的罪材應加芯軸,并用塑料布和塑料袋包裹牢固,然后用箱包裝。
6.2.4 箱內應襯防潮紙,箱外注明“防潮”*輕放”等字樣或標志。
6.2.5 運輸和鉆存時,要防止碰撞、受潮和活性化學物質的腐蝕。
6.3 質量證明書
每批產品應附有質量證明書,注明:
a)供方名稱;
b)產品名稱、牌號、規(guī)格和狀態(tài);
c)產品批號(或爐號)、批重和件數;
d)分析檢驗結果及檢驗部門印記;
e)本標準編號:
f)包裝日期.
7、合同(或訂貨單)內容
合同(或訂貨單)應包括下列內容:
a)產品名稱:
b)牌號、狀態(tài);
c)產品規(guī)格;
d)數量;
e)本標準編號:
f)其他。
附錄A
(規(guī)范性附錄)
鋯及鋯合金在400℃蒸汽中腐蝕試驗方法
A.1 術語
下列術語適用于本附錄。
A. 1.1
標樣standard
已知性能的用來判別試驗有效性的試樣。
A. 1.2
A級水grade A water
電阻率不小于1.0M@·cm,pH為5.0~8.0的純水。
A. 1.3
B級水grade B water
電阻率不小于0.5M@·cm的去離子水或軟化水。
A.2 設備與儀器
A.2.1 高壓釜:高壓釜為300系列不銹鋼或鎳基合金制作的壓力容器,應裝有壓力、溫度測量和控制裝
置、安全裝置和放氣閥。壓力和溫度控制系統(tǒng)應滿足本試驗要求,試樣夾具及其他內部附件均用300或
400系列不銹鋼或鎳基合金材料制造。
A.2.2 酸洗容器:聚乙烯或聚丙烯制作的酸洗槽。
A.2.3 測量設備:天平(精度不小于1×10-4g)、千分尺、卡尺。
A.3 試劑
A.3.1 A級水、B級水。
A.3.2 丙酮和乙醇、硝酸(化學純)、氫氟酸(化學純)、硫酸(化學純)。
A.4 試樣、標樣
A.4.1 試樣的長×寬一般為30mm×20mm,表面經過水洗或酸洗。
A.4.2每批試樣和標樣應分別標識。
A.5試驗要求
A.5.1 水質:腐蝕試驗用水為A級水。
A.5.2 試樣數量:每次置于高壓釜內試樣的總面積不超過0.1m'/L。
A.5.3 試驗條件如下:
一溫度:(400土3)℃。
一壓力:(10.3士0.7) MPa,
一時間:在規(guī)定的溫度和壓力下,腐蝕總時間最多可比規(guī)定時間延長8h,時間可以不連續(xù)。
A.6 試樣制備
A.6.1 用丙酮或乙醇除油。
A.6.2 對試樣逐個進行編號。
A.6.3 用180*、300*,400*、500*砂紙,從粗到細磨制試樣表面,去除變形層。
A.6.4 酸洗:
a)如果有酸洗要求,酸液推薦使用以下配比,可根據產品要求調整:
純鋯及鋯錫合金酸液配比:(3士1)%體積分數的氫氟酸,(39士5)%體積分數的硝酸,其余為蒸懈水
或軟化水。
鈮合金酸液配比:(9士1)%體積分數的氫氟酸,(30士5)%體積分數的硝酸,(30士5)%體積分數
的硫酸,其余為蒸餾水或去離子水。
b)每升酸洗液酸洗樣品的表面積不大于4dm',酸液溫度32℃~45℃,酸洗去除量控制在
0.01mm~0.1mm,顏色呈黃色時應報廢,重新配制酸液。
A.6.5 用自來水沖洗后,用室沮的B級水沖洗。
A.6.6 用不低于80℃的B級水清洗10min左右。
A.6.7 將試樣放人干燥箱中,在60℃~80℃干燥0.5h~1h,取出試樣,室溫下冷卻;或使用熱風,將
試樣表面吹干, 在室溫下冷卻, 試樣的冷卻時間可控制在15min以上, 最終保證試樣與天平同溫度。
A.7 操作步驟
A.7.1 試樣檢查:腐蝕試樣表面應無折疊、裂紋、鼓泡、異物、氧化及酸斑等。
A.7.2 尺寸測量:測量每個試樣尺寸,精確到0.01mm;表面積計算后修約到1×10-*dm'.
A.7.3 稱重:用感量天平稱重,至少精確至1X10-4g,每稱5個試樣調零一次。
A.7.4 高壓釜腐蝕檢測:
a)將高壓釜內壁用B級水沖洗不少于兩次。
b)將試樣裝在干凈的試樣架上,試樣之間不應接觸,用B級水沖洗試樣和試樣架。
c)將沖洗過的課樣架放人高壓釜內,加人A級水約占高壓釜加滿水量的1/4~3/4,扣上
主螺栓和壓栓密閉后,開始加慧。
d)排氣:升溫到150℃~190℃時,開始進行放氣,少量多次放氣直到溫度和壓力達到規(guī)定值.
e)溫度到達400℃后開始保溫,保溫72h或336h。
f)保溫結束后,戴上干凈的手套(或用干凈的鈕子)取出試樣,用B級水或乙醉沖洗并晾干后,將
試樣放人干燥箱中,在60℃~80℃干燥0.5h~1h,取出試樣,室溫下冷卻;或使用熱風,將試
樣表面吹干, 在室溫下冷卻。試樣的冷卻時間可控制在15min以上, 最終保證試樣與天平同
溫度。
A.8 腐蝕結果
A.8.1 計算
式中;
AW——腐蝕增重,單位為毫克每平方分米(mg/dm*);
——胸蝕后試樣重量,單位為克(g);
加!一腐蝕前試樣重量,單位為克(g);
A—試樣總表面積,單位為平方分米(dm*).
A.8.2 表面觀察
腐蝕試驗后檢查每個試樣表面的顏色、光澤、均勻度,記錄結果,外觀檢查應在明亮的環(huán)境下進行。
A.9 報告
試驗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
a)實驗室名稱;
b)本標準編號;
c)樣品狀態(tài):
d)高壓簽編號和試驗日期;
e)試驗前水的電阻率:
f)試驗溫度、壓力、時間;
g)腐蝕增重;
h)試樣表面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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